价格低廉、稳定供给、清洁环保是人类社会对于能源的终极追求,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郑新业将其称为能源“不可能三角”。
在日前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上,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的工作人员表示,减排和能源价格低廉不可兼得的问题仍然存在,在既定目标和约束下要实现全社会福利最大化,政府和公众需要在经济增长规模、企业和家庭的用能成本和治污减排之间权衡取舍。
郑新业建议,在能源经济体系的效率实现之后,政府为降低污染,可以放弃对高耗能产业在生产、运输、消费和进出口等方面的支持,通过降低高耗能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来降低能源需求。
减排将抬高用能成本
中国对高耗能产品需求的空间缩小,高耗能产品产能将逐渐减少,而“高精尖”的制造业与服务业比重则会开始上升。随着环境治理要求的提高,能源结构转型,最终会促使产业结构的转变。
这种转变,体现在能源供给方面,则是国家将继续提升非化石能源或者相对清洁的天然气的比重,提升光伏、风电、水电和核电的比重需要额外的系统成本,提升天然气比重不仅会提升用能成本,还需要应对能源数量冲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推进绿色电力证书(简称绿证)交易制度,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是减少环境污染和温室气体排放的有效手段,已经在全球多个国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配额制度下,各地区可以通过购买绿证和自建装机两种方式增加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完成配额制目标。
但是,提升可再生能源比重带来的成本增加无法避免。购买绿证仍然需要承担绿色电力的高成本。
2018年2月22日至3月17日的绿证交易价格数据显示,绿色电力的单位购买成本平均为每千瓦时0.192元,用电成本仍然高于消费火电的成本。
随着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实行,绿证的需求上升将吸引高价的光伏绿证进入市场,抬高部分企业和居民的用能成本。
如何减轻能源成本
上升压力?
“煤炭占我国能源供给结构中的主体地位短时间内是不会改变的,因此,煤炭的清洁化利用是环境污染治理的‘重头戏’。”郑新业说。
目前,我国脱硝设备的安装率仍然比较低,为了减少燃煤机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仍然需要加强对燃煤机组的改造升级,倒逼小机组退出市场。
然而,由于通过燃煤机组发电或制造化工原料等领域都处在产业链的上端,因此随着上游产业成本提高,将原先对社会造成的负外部性内部化,环境治理的成本也会在价格中显现,最终传导到居民端。相似的情况在成品油市场中也有体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王震介绍,2017年我国成品油全面由国四标准升级到国五标准,而北京则从京五标准升级到京六标准,油品技术标准提高可减少汽车尾气污染。但北京居民需要承担更高的成品油价格,以享受更清洁的成品油。
郑新业表示,公众和政府的权衡抉择,将会确定能源“不可能三角”的格局变化,然而,权衡抉择背后其实是巨大的利益调整,难度极大。因此,需要重大的配套措施。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建议,推进能源领域配套财政政策改革,推动构建国际能源新秩序,以减轻能源成本上升的压力,减轻政府的负担并保障能源供应安全。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在《现代能源经济体系、权衡抉择与能源“不可能三角”》研究报告中给出了具体的实施办法。
比如,提升环境税征收标准,由中央统筹使环境税额符合最优税收安排,尽可能减少环境税导致的市场扭曲;将成品油消费税彻底改为增值税,并实施增值税税率差异化改革;将部分含碳商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至30%,同时将非含碳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下调至9%,可以在基本保障税收规模稳定的同时减少污染型商品的生产和消费,同时为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和居民减轻税收负担。
此外,为了达到含碳商品内部依照排放强度差异化征税的目的,需要征收补充性碳税。对于即将在全国推行的碳市场,应设计动态碳配额机制和碳配额拍卖机制,使减排压力合理分配到边际成本较低的企业。
“基于我国能源禀赋和能源生产能力的现实,在可预见的将来我国能源进口依存度不断上升的趋势仍将持续。因此,我们要保障我国海外稳定的能源供给,并能在稳定的价格区间进行消费。”郑新业说。
郑新业表示,作为国际能源市场中的主要买家之一,我国应与其他国家和机构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包括与日本、韩国等能源进口大国,与IEA等国际能源组织,与俄罗斯、澳大利亚等主要能源出口国建立合作关系,合理分配能源贸易带来的生产者剩余。
(本文转自中国煤炭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