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中提到,“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投资项目均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该文件并未提开放资质审批,却对新建投资项目的管理权限和管理主体做出了新的规定。
权力下放门槛提高
全国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对审批权下放到地方层面的做法分析说,《征求意见稿》将管理权限下放到了地方政府,也是放权给地方政府,让他们自己在新的游戏规则下清理“僵尸企业”,采取“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让地方政府的责权保持一致,能有效地制衡其投资冲动,加强监管,实际是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热潮的合理控制。
虽然新建纯电动汽车投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到地方,但造车新势力想实现单独造车梦想却并不容易。相反,《征求意见稿》对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征求意见稿》对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提出必须满足以下几项条件: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桩车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能源汽车僵尸企业和僵尸资质清理工作全部完成;现有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
对此,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赵英研究员分析说,“该文件明显提升了新能源汽车的准入门槛,对企业的设计、研发、生产等方面都提出了非常具体和严格的要求,未来将引导和促进造车新势力加速产业化步伐,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和生产能力。”
新势力难入合作可共赢
科技部电动车重大项目监理专家组组长王秉刚就《征求意见稿》规定的内容表示,内容涉及的虽然不仅仅是新建纯电动汽车的内容,但它会让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遇到一些难题。
目前拿到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共有15家,但其中产品被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只有6家,还有5家企业至今仍缺少量产车上市具体的时间表。
不过《征求意见稿》并不是封杀了新建纯电动汽车企业所有的退路。“支持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兼并重组,组建世界一流的汽车企业集团。”上述政策给造车新势力继续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思路。
期待找到更好的合作对象,获得相应资质将成为造车新势力的首选路线。对此,长安汽车总裁朱华荣近日也在公开场合表示出对合作的期待,他说:“无论是产能还是资质,我们以开放的心态,欢迎一切新势力的各种合作。”
源头治理有序发展
跟光伏电站发展有着相似经历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同样正在面临着产能过剩问题的困扰。2017年4月,工信部等联合印发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对新能源汽车的规划是,到2020年,国内新能源车年产销达到200万辆。
实际情况是,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数据显示,从2015年~2017年6月底,国内已经落地的新能源整车项目就已经超过了200个,相关投资金额高达1万亿元以上,各类车企已经公开的新能源汽车产能规划超过2000万辆,已经比既定目标高出10倍。
《征求意见稿》要求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股东拥有整车控制系统、驱动电机、车用动力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知识产权和生产能力,且对关键零部件具有较强掌控能力。甚至对售后服务都做出了要求,如“承诺对项目建成投产后5年内销售的产品质量投保或由相关企业提供担保。
《征求意见稿》提出如此多的要求是因为新能源汽车的投资热潮仍未退去,提高标准门槛对整个行业进行控制是必然的结果。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未来的发展必将摆脱无序竞争的态势,最终实现强强联合,提升汽车产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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