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镇江市政府举行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上线运行活动,这标志着镇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迈上新台阶。市经信委相关人士提醒,接入监测平台是申请地方补贴的前置条件,希望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和单位抓紧于4月底前接入平台。
去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实现销售突破25亿元,拥有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骨干企业22家,其中整车企业3家;截至2017年底,全市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088辆,建成公共充电桩1763个。2017年9月开始建设平台,10月8日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在全省率先按照国家标准建成了监测平台。截至目前,平台完成车企平台数据对接25家,接入新能源汽车2883辆共计车型119款、充电桩716个,受理补贴申报注册企业46家。目前正式上线的监测平台功能完备,监测平台由1个软件平台、2个中心(数据中心、监控中心)组成,具有新能源汽车监测、充电桩监测、补贴申报和综合分析4大功能。
平台技术水平领先,综合应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了智能化、统一化、可视化的大数据平台,可根据要求,将相关信息适时上传至国家、省监测平台,具备支持未来5至10年,我市10万辆电动汽车和5万个充电桩的接入监管容量以及系统升级迭代和功能拓展扩容能力。
镇江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接入监测平台是申请地方补贴的前置条件。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推进工作。各在镇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充电设施建设运行单位,要安排专人,制定计划,对接平台:对2017年以来按照国家标准,已经安装车载终端的车辆,要在今年4月底前接入平台;对2017年前销售的未安装车载终端的车辆,要按照国家标准,为用户提供免费升级改造服务,在今年4月底前接入平台;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要在今年4月底前将充电桩数据接入平台。
(本文转自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