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江汽重型商用车公司副总经理、重型商用车研究院院长周福庚提交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市场驱动机制建设的建议》的议案,主要围绕双积分机制推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转型、新能源汽车路权优势的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套体系建设、破除地方保护等方面提出不少建议。
以下是建议摘要:
NO.1 关于全力推进双积分、加快建成市场机制的建议
问题:2017年双积分政策的出台,倒逼车企实现排放管理、提高新能源发展积极性,同时也将行政调节转变为市场调节。但截至目前,有关积分管理平台、积分转让和交易规则、积分交易价格形成、不达标企业惩罚措施等后续实施细则均需进一步明确。
建议:根据政策要求,双积分将于2019年考核积分比例,目前来看后续政策细则完善的时间紧、任务重。建议加快推进双积分管理平台建立,明确积分转让和交易规则,确定积分交易价格形成机制,固化不达标企业惩罚措施等政策实施细则,早日实现向市场机制的转换。
NO.2 关于全面取消购置补贴,推动市场化转型的建议
问题:2017年国内微型纯电动乘用车销量占纯电动乘用车比例高达67%,大幅超越2016年的45%,微型电动车已成为市场绝对主流,显示市场对高性价比电动车的强劲需求,而这些微型车在扣除财政补贴后5-7万左右的终端售价仍高于同级别传统车。
另外,2017年全国新能源车上牌量排名前10位的北上广深等城市占据总量55%的市场份额,说明私人消费市场主要以限行限购限号的北上广深等大城市为主。总体而言,受购置补贴和充电设施完备程度影响,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还未进入到真正市场化阶段,一定程度上补贴政策的存在及不确定性仍然还在影响着新能源市场发展和潜在消费群体的购买行为。
建议:建议取消车辆购置财政补贴,一方面有助于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另一方面也将倒逼企业快速提升技术水平,促使新能源车的竞争回归到“用产品说话”的正常轨道上。全面取消补贴,特别是地方补贴,将有助于打破地方保护。
NO.3 关于实施特殊路权政策、完善配套体系建设的建议
问题:目前各大城市对于传统燃油车型的限购、限行措施,以及对新能源车减免税费、补贴等政策,使得居住在很多限牌、摇号城市的消费者因为出行需要,不得已选择了新能源车型。但总体而言,新能源汽车在使用环节优势并不明显。
建议:建议产业政策的支持重点加快转向使用和运营环节,更多赋予扩大新能源汽车雾霾天通行权、专用车道使用权、低排放区域不限行、专用停车位等路权优势,以及推进减免路桥和停车税费、减免保险税费、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等配套建设,推动新能源车从买车优惠逐渐过渡到用车优惠。
NO.4 关于全面取消地方目录、破除地方保护的建议
问题:长期以来,国家历次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中防止地方保护的条款都存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明确要求各地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对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一视同仁执行免限行、免限购、发放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等支持措施。但由于地方补贴支持的需要,不同形式的地方保护长期存在,不仅会导致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低效率浪费性投资,也会大大压缩消费者选择空间,造成市场割裂,抑制创新活力,背离了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决心与初衷。
建议:建议在取消购置补贴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地方限制性小目录,从新能源车市场流通的自由度角度出发评价,建立地方保护的认定标准、惩罚措施和定期通报机制,彻底根除地方保护对市场的人为分割,充分维护国家《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权威性,加速新能源汽车在全国范围内特别是二三四线城市的推广应用,为双积分管理的实施创造一个统一、公平、充分的市场竞争环境。
(本文转自中国汽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