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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出炉,2018年新甘宁或将停止新增规模
3月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7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宁夏、甘肃、新疆全境均被列入红色区域,橙色区域主要是青海、内蒙古、吉林、陕西、云南以及河北部分地区,三类资源区中除上海、福建、海南、重庆、西藏以及陕西部分地区外大部分地区均为绿色,该结果将对投资企业未来的投资方向提供较强的参考性。

2017年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区域,国家能源局有可能在“十三五”规划的基础上取消上述地区2018年的新增规模;按照“国家能源局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商有关方面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可视情安排不超过50%的年度规划指导规模”的规定,列入橙色区域的省份2018年或将有超1.7GW的规模被删减。

上述政策依据来源于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建立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第四条规定,要充分发挥评价引导作用,重点强调以下:

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原则上在发布监测评价结果的当年暂不下达其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国家已明确的特高压外送通道配套建设的新能源基地除外);除已纳入以往年度建设规模且已开工建设的续建光伏项目外,建议电网企业暂缓受理项目并网申请,企业谨慎投资。
评价结果为绿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将按规划保障其光伏电站开发规模并视情予以适度支持,地方政府和企业可有序安排投资建设。

评价结果为橙色的地区,国家能源局在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商有关方面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可视情安排不超过50%的年度规划指导规模。

2017年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将2017-2020年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规划下发至各省(区、市),要求各省(区、市)在该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可再生能源的相关规划并按年度制定实施方案(见下图)。


综上,建议投资企业根据该评价结果,对以上纳入红色区域的省份谨慎投资,并做好相应地区的投资规划。

原文件如下: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2017年度
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

为推动光伏发电建设运营环境不断优化,引导企业理性投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市场环境监测评价机制引导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9号),现将2017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本评价结果将作为加强光伏行业管理、引导各地有序开发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7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2017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本文转自新能源门)
来源 | 新能源门     时间 |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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