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区域企业用电成本 湖南长沙高新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获批
2018年2月23日,记者从长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了解到,长沙高新区被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确定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长沙高新区获批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增量配电业务范围包括近期正开发和计划开发区域70平方公里左右,在绕城高速以西、梅溪湖路西延线以北、京港澳高速以东、黄金大道以南区域,以及信息产业园片区(雷锋大道以西、岳麓大道以北、黄金大道以南)。增量配电涉及区内2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局域电网,不涉及220千伏及以上输电网建设。
成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后,长沙高新区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对满足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要求的新增电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到新增配电项目建设和运营,提升配电网建设和运营效率,降低新增配电区域企业的用电成本,从而打破配电网建设滞后于地方发展需求的桎梏,为区内企业提供更为优质、高效、全面的电力服务,积累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的有效经验,为建设安全有序的全省增量配电业务区域市场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