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针对海上风电产业出台了最新指导性政策,新政不仅有助于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而且为海上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新方向。未来,随着我国海上风电开发规模持续稳步提升,深远海将成为未来海上风电开发的主战场,集群化开发、大容量机组、漂浮式风电、新型送出技术等将是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郭 昊(特约撰稿人)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海上风电项目用海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海上风电项目空间布局、节约集约、用海审批、生态用海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这是国家层面针对海上风电产业的最新指导性政策。
近年来,随着我国海上风电快速发展,用海规模不断扩大,近岸海域可开发利用资源趋于饱和,不同行业用海矛盾日益加剧,新的用海问题也不断显现。
在多位业内专家看来,新政不仅有助于提高海域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而且为海上风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新方向。
“深远海”是将要抵达的“远方”
近年来,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化发展迅速,目前海上风电机组最大单机容量达20兆瓦级,累计装机容量从2018年的不足500万千瓦提升至2024年底的4500万千瓦。
尽管如此,自然资源部海域海岛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在解读政策时指出,近年来我国不断出现新的用海问题,现有政策已难以满足实际用海管理需求,亟须修订完善。《通知》的发布契合海上风电产业发展和用海管理现实需要,可有效促进海上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在规划选址方面,《通知》明确海上风电项目用海必须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海岸带专项规划,海上风电场应在可再生能源用海区或兼容风电用海的功能区选址,同时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等重要、敏感和脆弱生态区域布局。《通知》同时强调,要推进海上风电向深水远岸布局。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应在离岸30千米以外或水深大于30米的海域布局,若近岸区域水深超过30米,风电场离岸距离需不少于10千米。
2011年出台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要求,海上风电场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千米、滩涂宽度超过10千米、海域水深不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
对比新旧文件不难发现,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的趋势已十分明显。
某风电企业负责人表示,近海风电开发耦合多重因素,包括航道、输油管道、海底光缆、渔业养殖等,而深远海具备更广阔的开发潜力,这意味着近海仅是当下产品迭代和技术积累的“训练场”,深远海的多元化场景才是海上风电将要抵达的“远方”。
据预测,到2030年,我国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将达2亿千瓦,涉及总投资约2.6万亿元,可带动产业链总产值超20万亿元。随着我国海上风电开发规模持续稳步扩大,深远海将成为未来海上风电开发的主战场,集群化开发、大容量机组、漂浮式风电、新型送出技术等将是未来重点发展方向。
“一海多用”提高利用效率
除了对选址进行明确细化外,《通知》也强调了节约集约用海,鼓励立体复合利用。《通知》提出,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利益相关者协调一致的前提下,鼓励在已取得合法用海手续的海洋油气开发区、深远海养殖区等已开发利用海域建设海上风电,鼓励新增海上风电项目用海采用“风电+”的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实现“一海多用”,通过统一设计、统一论证,建设一定比例的网箱养殖、海洋牧场、海上光伏、波浪能发电、制氢、储能等设施,切实提高海上风电场区海域资源利用效率。
在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看来,《通知》体现出国家层面对深远海风电发展的支持和引导,目前深远海风电项目仍面临开发及后期运维成本相对较高的问题。如果风电能够和其他产业融合配套发展,将有助于提高产业经济性,为海洋经济注入更大活力。
上海交通大学海洋学院副研究员曾聪认为,“一海多用”既能够最大化提升海上风电项目的经济效益,又能避免资源重复开发和过度开采,为海洋生态保护提供支撑。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孙传旺也表示,海域立体复合利用将为不同海洋产业的协同发展与融合互补创造有利条件,有助于创新海洋经济发展模式,提高海洋产业的综合效益。
近几年,我国山东、广东、海南等多个沿海省份开启了“风电+”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实践,海上风电融合制氢、文旅、渔业等领域已有项目落地。
从产业链角度看,“风电+”模式能够带动相关产业链协同发展。如“海上风电+海水制氢”模式可推动氢能产业发展,包括氢气的储存、运输和应用等环节,有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增长点。
产业链向技术“无人区”攀登
整体来看,当前,我国海上风电在高端装备制造能力、深远海海上风电施工能力上已能比肩国际水平。多位专家介绍,在未来高质量发展中,我国海上风电产业发展与国外厂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是一样的,都要在技术“无人区”攀登新高峰。
目前,海上风电产业链建设有哪些短板?业内专家表示,如在风电机组设计与研发环节,功率半导体、高稳定性主控系统、机组设计软件等设计制造能力有待提升;在海上并网与输电环节,柔性直流送出关键部件亟须降本,高压柔性直流海缆、动态海缆技术水平仍需提升;在风电场规划设计与建安环节,深远海资源环境勘测评估技术规范仍待完善,深远海风电施工技术装备有待升级;在海上风电运维环节,智能化精准功率预测、极端灾害应急防护、远程故障诊断预警能力有待提升;在海上风电融合发展环节,融合应用装备亟须技术降本,融合工程一体化设计施工技术有待深入研究。
对此,国务院国资委秘书长庄树新表示,应鼓励共链企业聚焦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围绕风电机组、海上输电、海洋工程、运维等关键环节,联合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补短板、锻长板,共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供应链畅通能力。
不仅如此,发展海上风电还需各产业协同共进,实现多产业融合发展的目标。有专家称,从目前“海上风电+”模式落地情况来看,风电与其他产业“绑定”并不深入,要实现立体开发跨领域合作,能源企业还应加快打通各产业渠道,共同提高深远海风电项目收益。
对此,某大型央企负责人表示,今后将会同产业链上下游单位,共建海上风电创新平台、创新联合体、特色产业园区,健全供需对接机制、项目共建机制、成果共享机制和生态共建机制,推动海上风电产业链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规模化发展。深化产业链生态圈战略合作,加强产业对接和产能合作,支持重点项目落地实施,构建海上风电开发利用合作共赢新生态。
新闻会客厅
杜 鹏 上海海洋石油局涠洲项目管理部经理
问:深远海风电建设存在哪些优势和困难?
答:目前我国已并网海上风电项目主要位于近海,随着海上风电项目用海规模不断扩大,近岸海域可开发利用资源逐步紧缺,海上风电呈现出从近海、浅海走向远海、深海的发展趋势。
深远海风电建设在诸多方面存在显著优势,是未来风电发展的重要方向。一是资源丰富且稳定。海域风能资源量巨大,且风速更稳定、风力更强。与近岸区域相比,深远海的风电可开发潜力更大。二是发电时间长、效率高。海上风电的容量因子通常高于陆上风电,这意味着其发电时间更长,单位装机容量的发电量更高。同时深远海风电场的风速通常比陆地高出25%左右,因此其发电效率更高。三是技术与经济潜力更大。深远海风电场更适合采用大规模集中开发模式,通过优化输电系统和技术创新,能够有效降低成本。
与此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首先是用海选址不得影响国防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航路、锚地、重要渔业及海湾、敏感和脆弱生态区域布局,海域资源的稀缺性逐渐显现,用海指标的获取难度进一步加大。其次是海洋环境复杂、受天气和海况影响较大,施工窗口期短,且对施工设备和技术要求极高,目前我国在深远海风电施工技术装备及高效施工方面存在一定挑战。最后是深远海风电项目需要建设更长的输电线路和更复杂的海上基础设施,投资成本和运维成本较高,且深远海风电的电力输出需要与电网的接纳能力相匹配,但目前电网的灵活性和消纳能力仍有限。
问:新政的出台对海上风电建设有哪些推动作用?
答:一是推动海上风电向深远海发展。《通知》明确要求新增海上风电项目向离岸30千米以外或水深大于30米的深远海区域布局。这不仅有助于缓解近岸海域资源紧张的局面,还能减少与渔业、航运等其他用海活动的冲突,为海上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二是优化“风电+”综合开发利用模式。《通知》鼓励在已确权的海洋油气开发区、深远海养殖区等已开发利用海域建设海上风电,支持新增项目采用“风电+”的综合开发利用模式。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海上风电项目的经济性,而且为海洋经济注入了新活力。三是促进产业协同与经济发展。通过“风电+”模式的推广,海上风电项目将与海洋牧场、制氢、储能等产业深度融合,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海上风电项目的经济性,而且为海洋经济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问:上海局目前在海上风电融合发展方面有哪些探索?
答:上海局作为“中国石化向深海远海进军的主力军”,勇毅担当、积极作为,以中国石化涠洲探矿权权益和涠洲油田开发为牵引,布局中国石化北部湾油田风电绿色能源融合发展,积极争取压覆矿风电场址指标。同时,发挥中国石化环北部湾产业布局优势,积极推动上中下游产业链融合,为中国石化环北部湾区域绿色能源发展创造条件。通过发展深远海风电,将绿电供给涠洲油田开发生产用能,推进“低碳、零碳油田”目标实现;供给中国石化南部炼化企业,补充下游炼化用电缺口,降低用电成本;供给中国石化南部销售企业,拓展绿电产业链,助力广西氢能立体干线走廊和绿色交通。
(杨 涵 采访整理)
我国风电迎来国际化的巨大机遇
秦海岩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回望2024年,我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超8000万千瓦,预计2025年,我国风电年新增装机规模将超1亿千瓦。具体来看,2025年陆上新增规模将超9500万千瓦,海风新增规模将超1000万千瓦;2030年,我国风电年新增装机规模或可超1.5亿千瓦。
不容忽视的是,风电行业内卷现状依然存在。从近几年的数据可看出,风电机组价格从2019年抢装之后大幅下降。到2024年底,我国风电机组陆上价格降至1400元/千瓦,海上机组价格降为3000元/千瓦以下。
值得高兴的是,最近两个月,陆上机组价格出现回升。这可能有风能展签订的自律公约在起作用,也可能是因为整机商的利润在大幅下降倒逼所致。从数据来看,2024年前三季度整机商的毛利率都在10%以下。
根据估算,10兆瓦机组(叶轮直径230米,不含塔筒)成本价格线为1200元/千瓦。其中,直接成本(材料费用、制造费用、运输费用)950元/千瓦,费用(质量投入、研发费用、其他日常费用)250元/千瓦。
尽管已签订自律公约,但梳理2024年11~12月统计落实到具体项目(以招标量3300万千瓦计)的中标情况,仍有4家整机商报价低于1200元/千瓦。
其实,最低价中标是导致行业恶性竞争的主要原因。行业发展至今,需要共商条款标准来确保遏制最低价中标局面。
在风电产业出海方面,我国风电开拓海外市场取得了很好成绩。有关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整机出口3.6吉瓦,出口18个国家,累计出口至54个国家;2024年,整机出口5.5吉瓦,出口24个国家,累计出口至56个国家。
根据预测,2028年,在我国以外的市场,有望新增陆上风电70吉瓦,海上风电20吉瓦。开发风电已成为全球各国实现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的共识与行动。
目前,我国风电产业链各环节产值均占全球市场的60%以上。到2030年,亚太地区除中国外,陆上风电产业链只有印度可基本满足建设需求,海上风电产业链均不满足本地与区域建设需求。离开中国的产业链供应链,全球其他地区基本不能实现规划目标。在此背景下,我国风电迎来了国际化的巨大机遇,因此,我们有底气、也有能力走出去。
知识链接
问:什么是海上风电?
答:海上风电是指在海上建设风力发电场,利用海上丰富的风能资源进行发电。根据所在海域水深的不同,海上风电场可分为潮间带风电场、近海风电场和深海风电场。
潮间带风电场主要位于沿海多年平均大潮高潮线以下至理论最低潮位以下5米水深内的海域;近海风电场则位于理论最低潮位以下5米至50米水深的海域;而深海风电场则是指水深超过50米的海域。
海上风电场主要由海上风电机组、集电海缆、海上升压变电站、高压送出海缆和陆上集控中心等部分组成。
风电机组发出的电能通过集电海缆接入升压站,再通过高压送出海缆送至陆上集控中心接入电网,然后输送至千家万户。
(杨 涵 提供)
2025年海上风电情况分析预测
●国内方面
——新增装机量:中金公司预计2025年海上风电在保守和乐观情形下,新增装机将达到14~17吉瓦,业内预计新增装机将达到15吉瓦,比上年增长超100%。
——项目建设:前期因各种原因延期的项目将集中并网,2024年处于正式海上在建状态的项目超过9吉瓦,完成风机招标即将开工的项目超过12吉瓦,大部分规划于2025年完成风机吊装。
——市场需求: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各沿海省份明确提出海上风电装机规划约52吉瓦,目前仍有20吉瓦以上的缺口,有一定的“抢装”需求。
——产业发展:随着建设向深远海发展,海缆价值量有望增加,相关企业订单充足,同时,海上风电的塔筒、风机基础等环节也有望随着开工加速而实现量利齐升。
●国际方面
——新增装机量:欧洲是海上风电的主要增长引擎,2025年新增装机5.6吉瓦,比上年增加51%。
——市场趋势:全球“脱碳”共识下,海外加快海上风电建设,驱动海缆需求持续增长。据预测,2023~2028年,海外海上风电新增装机复合年均增长率达32.6%。
——竞争格局:海外海缆巨头订单饱满,NKT(安凯特)预计其70%以上的在手高压缆订单将在2026年及以后执行,Nexans(耐克森)2024年上半年海缆相关积压订单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9.9%,订单投产日期排到2028年,为中国海缆厂商出海提供了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