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信息化

减免电费约489亿!国家电网出台八项举措助力复工

为缓解企业经营压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稳定社会经济预期,国家发展改革委22日表示,将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外的企业用电价格,提前执行淡季天然气价格,降低企业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降价阶段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除高耗能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的所有电力企业按原到户水平的95%结算,也就是降价5%。

国家电网第一时间细化出台八项举措,坚决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惠及4200余万户电力客户,总计减免电费约489亿元:

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230亿元。

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20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34亿元。

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惠及电力客户超过40万户,减少客户电费支出超过125亿元。


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本次政策执行时间为2月1日至6月30日。对政策惠及的4200余万户电力客户,采取临时抄表措施,记录2月1日、6月30日的电量数据,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

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客户应知尽知。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列示清楚,确保客户消费明明白白。


主动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来源 | 环京津网     时间 | 20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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